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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税务筹划、房地产、建筑工程律师

张志晓律师 13811184382 E:heblawyer@163.com

 
 
 
 
 
 

[置顶]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与税收筹划

2008-7-16 10:35:04 阅读1417 评论0 162008/07 July16

   房地产项目转让有两种基本形式,直接进行土地转让和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进行房地产项目转让,其实就是利用公司法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来规避房地产项目土地转让的繁琐手续和沉重税费负担。

   房地产项目公司转让其实就是公司股权转让,在操作上与房地产转让倒没有太多涉及,涉及的主要是公司股权转让的操作,当然也涉及一个房地产项目进展的审查问题,需要熟悉土地开发的过程,以全面审查土地的开发状况,四个证拿到什么程度了,有关税费交没有交,土地权利有没有瑕疵。但这不是以项目公司形式转让的主要法律问题。做房地产项目的人,如果不是做法律专业的,很容易在这个操作上犯错误。

   常见的错误是,接受房地产项目转让的人(当然是公司,我指具体操作的人),为了避免风险,常常与转让方约定,而且常常强调,土地没有问题,一揽子计划,就是我一下付你多少钱,我就把项目接受过来,以前欠的债

作者  | 2008-7-16 10:35:04 | 阅读(1417) |评论(0) | 阅读全文>>

[置顶] 在房地产合作开发中如何保护投资方权益

2007-8-1 15:28:55 阅读620 评论0 12007/08 Aug1

 

 

一、题目中已经提到,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在B名下,这并不防碍合作开发协议的有关及履行。

1、房地产管理法中和公司法中都有土地使用权作出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是土地使用的方式之一,

2、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中关于五证的办理,是项目的手续,并不是合建双方的手续,

就是说,当项目的审批手续在B名下的时候,合作开发协议仍然有效。

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土地使用权使用的一种方式,它不是土地转让行为,在出资时,不需要满足25%以上开发投资比例等土地使用转让的条件,但如果把土地转给项目公司D,可能就要满足这样的条件了。

三,在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95年的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输土地使用

作者  | 2007-8-1 15:28:55 | 阅读(620) |评论(0) | 阅读全文>>

[置顶] 房地产开发的四个阶段和三个重点

2007-10-11 9:14:10 阅读578 评论0 112007/10 Oct11

       

 

北京博儒律师事务所

张志晓律师

电话:13811184382

Email:heblawyer@163.com

  经过 多年在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服务经验,我总结在法律角度,房地产法律(也是房地产开发)服务包括四个阶段,和三个法律业务重点。

       四个阶段是:

       1、前期土地取得,包括一级土地开发,招标拍卖挂牌取得,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取得,直接转让取得等形式,涉及的有关法律包括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及投资审批、城市规划、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取得、转让等法规规章,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体系,还包括国家对于土地的各种临时性的整顿文件(如831大限之类),最高法院关于土地纠纷的司法解释。

       2、房地产开发阶段,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开工许可,工程招

作者  | 2007-10-11 9:14:10 | 阅读(578) |评论(0) | 阅读全文>>

[置顶] 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方法

2007-11-5 16:45:17 阅读1621 评论2 52007/11 Nov5

 北京博儒律师事务所

张志晓律师

电话:13811184382

信箱:heblawyer@163.com

房地产法律风险控制

一、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提示系统的建立

(一)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分类

1、房地产开发前期的法律风险

土地取得的法律风险:五证是否办理齐全,土地出让金是否全部交清,拆迁是否做完。国家的土地政策近期有没有调整。

2、房地产建设期间的法律风险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的签订,合同中法律风险的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管理与控制。验收、结算、交付的把握。

3、房地产销售阶段的法律风险

房屋质量,面积,交付期限,产权证的办理,配套的完善,贷款的办理等,

4、物业管理的法律风险

作者  | 2007-11-5 16:45:17 | 阅读(1621) |评论(2) | 阅读全文>>

造谣“高清探头查违章”犯了什么罪名

2011-12-25 16:43:43 阅读10 评论0 252011/12 Dec25

12月25日手机报,说“高清探头全面启动,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相同处罚,抽烟、打电话都属违规,越线停车罚款100元”等严查交通违法驾驶行为的虚假手机短信,“引发广大驾驶员的猜测和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编造并群发该短信的团伙被重庆警方打掉。

 

我只是不明白,发这样的短信是有点无聊,但犯了什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但不要忘记,处罚任何行为都是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为前提的,上述这样的谣言会使驾驶员的行为更加注意,行车更安全,是有利于交通安全的,而不是不利于交通安全。

作者  | 2011-12-25 16:43:43 | 阅读(10) |评论(0) | 阅读全文>>

天津海事法院驳回乐亭养殖户诉康菲溢油污染案不合法

2011-12-25 16:25:49 阅读4 评论0 252011/12 Dec25

看短消息,天津海事法庭在20114年12月20日驳回了河北乐亭养殖户诉康菲石油公司溢油污染案的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我作为一个专业律师认为这不合法。
  
   按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个规定里面并没有要求证据充分才立案,证据是不是充分要经过审理后才能知道,经过审理后才可以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在立案审查阶段的程序只能是“裁定”予以立案或不予以立案,根本就没有驳回起诉这一种方式。
  
  就是说在立案时法院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理,实质的审理在开庭过程中进行,所以如果是法院在立案阶段就驳回起诉,一定是不对的。

作者  | 2011-12-25 16:25:49 | 阅读(4) |评论(0) | 阅读全文>>

房地产私募主要法律问题研究

2011-12-17 22:06:43 阅读14 评论0 172011/12 Dec17

房地产私募主要法律问题研究
2011-12-12 18:20  来自: 卢宇 [成都]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刘卢税曾律师团 卢宇 律师
一、问题提出
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银行贷款收紧等影响,部分房企资金链趋紧,以及部分投资人预见到抄底的机会即将来临,各方纷纷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进行融资。当下的房地产私募可谓“风起云涌”。从目前情况看,房地产私募主要有两种,一种为设立后投资于与自己没有关联关系的项目所设立的基金,另一种为设立后投向关联项目的基金。就第一种而言,其设立

作者  | 2011-12-17 22:06:43 | 阅读(14) |评论(0) | 阅读全文>>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1-12-12 9:14:35 阅读35 评论1 122011/12 Dec12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5-09-14 18:09:33

联 系 人:李招军  蔡概还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甲33号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部

邮政编码:100800

E--mail:caigaihuan@cbrc.gov.cn

传   真:010-6601669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十月十八日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  | 2011-12-12 9:14:35 | 阅读(35) |评论(1) | 阅读全文>>

英国常见房屋类别以及产权简介

2011-12-11 18:23:36 阅读4 评论0 112011/12 Dec11

英国比较常见的房产类别有:
独立式别墅、半独立式洋房、并联式洋房、公寓房、平房。
1. 独立式别墅(英文Detached House),独门独院,左右没有相邻的建筑,有前、后独立花园和私家车库。
2. 半独立式洋房(Semi-Detached House),半独立式,只在建筑一侧有相邻的建筑,通常有自己的前、后花园。
3. 并联式洋房(Terraced House),通常是三个以上的洋房并联成一排。
4. 公寓房(Flat或者Apartment)。楼房中的一个单位,分为独立式或者复合式。
5. 平房(Bungalow)。为单层独立式或半独立式建筑。
6. 村舍房(Cottage)。具有特别风格和独特设计的郊外别墅,多数为大块石头砌成,价格相对昂贵。通常有大片土地或者花园。
7. 谷仓改建房(Barn

作者  | 2011-12-11 18:23:36 | 阅读(4) |评论(0) | 阅读全文>>

购买英国土地的注意事项

2011-12-11 18:22:30 阅读7 评论0 112011/12 Dec11

购买英国土地的注意事项

在英国,土地是FREEHOLD(永久产权),过去两百多年乃至四百年来,无论世界经济怎样变化,包括经历两次世界大战,英国的土地价格一直是向上走的。尤其是首都伦敦,可供房屋开发的用地凤毛麟角,而人口(外来移民)不断增长。
拥有一块英国土地,想在土地上面盖房子,需要向当地的COUNCIL(区政府)申请 PLANNING PERMISSION(开发许可证),申请不到许可,就是荒地一块,不能盖房子,只能种菜养猪(需要另外申请),升值潜力大打折扣。因此,所有地产开发商只会购买拥有开发许可证的土地。
有英国公司销售永久产权的土地,听上去似乎价格比较便宜,但是没有开发许可是需要仔细酌量的,你买下这块地,有可能飞到伦敦向当地COUNCIL申请盖私人房子吗?这个过程通常没有一两年是下不来的,而且需要一大

作者  | 2011-12-11 18:22:30 | 阅读(7) |评论(0)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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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专业律师经验。 [专业领域]: [公司法]: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文件、合同起草,交割。企业上市中的股份公司组建、尽职调查、规范运作等法律事务。  [房地产法]:房地产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 [建筑工程法]:建筑工程合同的招投标、合同审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建筑施工的验收、结算,纠纷处理。 [税务法律]企业并购中的税务问题,企业税务筹划,税收风险的规避。 [电话]:1381118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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